-
Oops…I did it again!
抱歉了,小甜甜。 今天又潇洒骑一回,搞得气喘吁吁,香汗淋淋。 我的车子,用家乡话说,叫小轮车。小轮车一般都是手闸,载人载物的后座稍小一点,并且后座上有带弹簧的夹子,好放点小东西,比较方便。车链子一般有链盒。车座是黑皮的。该车有独腿。车前把一般是平的。主要的牌子就是飞鸽、永久和凤凰。这种车,一般都是帅哥骑。帅哥骑高兴了,会来段大撒把,潇洒!该车是八十年代初的结婚三大件之一(洋车子,手表和缝纫机)。八十年代中后期,竟然开始有没大梁的小轮车,非农业的小孩会有,让我羡慕了很久。倒忘了都有什么牌子了。小轮车,骑起来,不蹬时,能听到车轮沙沙地响。 有小轮车,就得有大轮车。大轮车有脚闸,是后闸,前闸还是手闸,但一般不用。这种车有后支架。停车时,把后支架踢下,支撑起后轮。后支架左侧有弹簧,踢进去后有稳固支架的作用。该种车的后座较大,在后座两侧和前后会有弯钩,便于用绳子捆绑一些物品,像一袋子面呀,篮子啦,麻袋啦,赶集时买卖的一些商品等。这种车,特别是(好像只有)后轮的轮轴,会有加油的地方。那加油的口上会有个小盖儿,往侧面一掰,露出那个小眼儿。然后你拿着长嘴的小铁皮油葫芦,对准小眼儿,用大拇指在油壶底下摁几下加油,之后盖上小盖儿,就完了。这种车前把在中间往下弯,车座是皮革制成,很硬。一般是中年人骑,是当时一个家庭的非常重要的资产之一。有意思的是,儿子还很小,刘翔在希腊雅典奥运夺冠的时候,我们全家三口人在瑞典的Öland岛上租了一间小屋住了几天,竟然看到了漆成绿色的大轮车。我忘了自己有没有骑。好像那是瑞典陆军更换装备后淘汰的车子。顺便说一句,在野外的夏天租一个小屋(Stuga,cabin的意思)住几天,是很流行的瑞典休假方式。 我小的时候,家里有一个大金鹿,十几岁的时候,家里买了辆二手的小轮永久。 如今的车子,和我小时后的车子比,车把都很活。并且喃,为保持流线,身子要往前探很多,所以我过了段时间才适应。我今天的速度比昨天下降了些。今天去时平均每小时15.81公里,来时平均16.50公里。昨天的相应值分别是18.60和18.35。看来我当“快男”是不可能了,要做“慢男”,还是很有竞争力的。回家后,老婆做了炒白菜和炒鸡蛋犒劳我。菜本来就很不错,这又锻炼了下,吃嘛嘛香! 我骑着我的小轮车,累了,坐直了单手扶把歇一小会儿,还不大敢玩儿大撒把。不蹬时,能听到车轮沙沙地响。
-
还是忙
今天刷完一间屋。这个很有挑战性:三种颜色,贴胶纸要整齐,很费时。然后大小滚轮齐上。先刷一遍,等晾干后再刷一遍。把我们两口子忙得不轻,但即使这样,还是有些暇痞。感谢老婆,她做了很多周到、详细的工作。 我自己也搬了不少纸箱子。就想小时候干这样的活,要把裤腰杀紧俩扣,往手心呸呸吐两口唾沫,搓一搓,蹲下,抠住东西的角,喝一声:“起!”,也不一定起得来,还得要人“发”一下,才扛得动。我一个人弄老婆打好的包,好在她买了个小平板车,我只是把纸箱子搬到小车上,摞起来推着走,省了不少力。但也是弄得腰酸腿疼。当然干了一天活,如果晚上能端个小酒盅,夹上眼喝上一小口辣酒,抹抹嘴角,把两根筷子往桌子上一撞后码齐了,叨上几口地蛋丝儿或白菜猪肉粉条,和家人拉个呱,人生快意,尽享其中了。但像那种日子,与我来说,十几年前就一去不复返了。即使想重温,也不太会有那样的机会和场合。当然那稍微有点理想化,因为不同的时代有不同的烦恼和喜悦。老婆倒是买了些地蛋芽子,说不准今年我们能吃上自己种的地蛋。她老是说美国的地蛋不如瑞典的地蛋好吃。 原打算五月初搬利索。我估计两个星期后能搞定就算好得很了。 也变着法儿给儿子上中文课,但我在方法和态度上还需要很大的提高。总是很忙,没时间,但又不能牺牲睡眠时间来熬夜。都快四十的人了,睡眠不足,第二天的投入就是问题,对不起别人,也对不起自己。
-
印象伦敦之二
这次去伦敦很巧。我复活节星期天早上到,星期一在英国是假期,所以算有两天的时间观光。第一天坐双层巴士时竟因调时差而迷迷糊糊地睡了一小会儿。第二天我去了大英博物馆和英国图书馆。 这里是在大英博物馆里拍的照片。 中国 读介绍之前,我根本不知道那是什么,叫不出中文名字。是旁边的一位台湾同胞告诉我这叫鼻烟壶。这是我第一次见到。 鼻烟壶介绍。顺便说一句,大英博物馆的翻译用的是早已是国际标准的汉语拼音。 博物馆里有一些鼎和钟。遗憾的是,这些物件大多是依墙或拄而立,所以背面和侧面的字很难读到。 我感觉他们的翻译都很不错,但这个礼品商店的茶杯是个例外: What the Fu with the translation here? That’s really unfortunate. Pun intended. 18世纪初出口到欧洲的陶瓷 公元前3400年左右的埃及男性。他死后直接埋在沙地里,尸体很快风干,保存完好。而大约同一时期的另一个埋在棺材里的人,其尸体只剩下了骨头,因为体内水分出不去,身体软组织早已腐化。 之后我去了英国图书馆。我很想到这儿查一些史料,如近现代史的一些历史文件等,但查史料的请求要在闭馆前一小时提交,所以很遗憾。但愿以后有机会再来伦敦会有时间研究一下。 这是英国公司给清政府设计印制的邮票: 其它印象: 1 感觉我的英语口音,在英国时,美国味非常浓,以致于司机搞不清应当把我当成中国人(外表)还是美国人(口音)。对这两种身份,我都认同。我同样地热爱美国和中国,我也没必要并且不会为此解释和道歉。 老婆曾告诉我在我试着说一些简单的瑞典语(我很想学瑞典语、西班牙语、德语、法语、俄语、日语等,野心很大但没时间。需要找时间)时,我听起来像个美国人。这很有意思。我见到一些在中国长期生活过的美国人,和他们交流时,或许是他们的言行和举止,有时我心里会琢磨,嘿,这伙计有了不少中国味!换位思考,我想,他们会不会也认为我有美国味呢?当然我对作秀、炫耀、秀英文、装洋等一点兴趣都没有。 2 伦敦的食品很多样化。印度、意大利、泰国等食品都很不错。我倒没有品尝他们的炸鱼和炸薯条/Fish and Chips。在Piccadilly Circus附近有两家很好的中餐馆:川菜的水月巴山(Bar-Shu)和湘菜的好日子(Golden Day)。我力荐好日子。如果午饭或晚饭时间去,需要打电话预定桌位,不然的话要等很久。 3 回来去机场时,和司机的谈话挺有意思的。我们聊到了英国皇室,竟然大部分臭味相投,就是英国当今宫廷很为英国人丢脸。刚愎自用、闹婆媳不和的女王,她的半调子希腊皇室丈夫,变态的查尔斯王子,半熟的亨利王子。威廉王子稍微有点人味,但也要操枪打狐狸以显示阳刚。还有那个徐娘半老的Fergie和她的女儿们,飞越大西洋,赚足了美国人的钱。我们的不同点是他尊敬甚至有点怜悯伊丽莎白女王,热爱黛妃。我个人觉得黛妃自恋极其严重,挺可怜的。但皇室的存在养活了大批小报,给人民提供了无穷的娱乐和幻想,挺有意思的。司机认为查尔斯王子快熬到头了,因为他的老母已经高龄,但他不认为查尔斯最终会得到王位,因为他的坏口碑。 最后,给你个谜语猜猜:茅房/Squat Toilet,打一城市。
-
印象伦敦
名义上,我来过伦敦,但那都是在希思罗过站打飞机到其它地方,所以不算。这次算第一次,记录下个人肤浅的观感,不问对错。 1 一英镑的反面印着达尔文的像,这要在美国,还不被“折腾”到半死。我以为上帝造人,那当然就是真理,老子天下第一!价值(推一下就到普世了),你懂不懂? 2 英国人的牙齿为西方其它发达国家所不齿,拿它当笑料,但我喜欢,因为自然和真实。昨天看到一个自信微笑长着虎牙的年轻人,真好。大家都割双眼皮,整牙,除眼袋,笼胸,漂白,岂不怪哉?千万不要以貌取人。这个“貌”字,可以推广到地域、国家、宗教、趋向、工作、身份等。这玩意儿,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但要去做! 虎牙的妈给我拍的 3 我到过的西欧国家里,食物原料的质量都比美国好,菜有菜味,肉有肉味。英国人超重比例看起来比美国少; 4 Leicester按Leister读,ce在这里不发音。Thames按Tems读。昨天在Thames的游船上听地道的Cockney口音,懂了七八成吧(或许有点高估?),很有意思。 5 伦敦的中国城要比我见到的美国中国城干净宜人。我见到的美国中国城,街道上不少垃圾。 6 车轮滚滚,到处都是,玩洋文报纸公关,以满足别人的优越感来换取赞同后拉点小钱过日子(当然也不排除和一些组织机构互相利用),充满了仇恨、怨闷和悲情。瞧这日子过的,但还得打肿脸充胖子,一幅视死如归、抢占道德高地、发疯撒泼坚决表演下去的样子,至于吗?自恨、自卑、自贱、崇洋媚外、点头哈腰不行,自大、自狂、排外、愤青、老子天下第一也不是办法。 7 伦敦很好,很多样,很有活力,我喜欢。 8 真羡慕善于表达的人。我这儿吭吭吃吃,努了半天,也就这几码子字儿。打住,珍惜生活,远离计算机!但能表达还是很好嘀。
-
Understanding non-American native English acc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