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tegory: EastWest

  • 一个瑞典女婿对一帮挪威老头子的诺贝尔奖的决定的评论

    记下我对诺奖的评论,基于我在Mujun博客上的留言。抱歉Mujun,唠叨很多,占用了你的那么大的空间。 我不想搭理一帮白领小资在那里上纲上线的自恋狂似的叫嚣和抱怨。我要去给海外中国教育基金帮忙,我要给我居住的社区的无家可归和失业的美国同胞的场所去做义工,我要去政府投中期选举的票,虽然我对我们美国过去的十年左右民主实践的作为很失望。我很忙,没功夫应付评论,所以本篇评论关闭。编程和技术上的博客,我还是喜欢评论的。 我是七十年代生人,九十年代出国的那一批。我觉得我和你的看法非常接近的。我以为刘和各个国家的风头主义的政客差别不大,我很难判断他温和与否,我倾向于维舟的看法;我以为刘的刺激比韩寒的刺激差太远了,远到没法比的地步,一点深度都没有,摘抄贩卖民主自由原教旨主义的西方主流媒体的主旋律,努出个什么宪章,还停留在二十年前的那种幼稚的高喊口号的地步,就那水平,实在是知识分子的悲哀;我不完全认同劳苦大众生活在水深火热的状态的这种判断,因为我以为让那么多人脱贫的政绩很难被夸大;我对中国和非洲的交往持乐观态度。换句话说,我的思路不会跟西方媒体的主旋律走。或者也可以这样归纳这一段的中心思想:我这个七零后和你这个八零后的看法好像很接近。 我对刘的其他活动不了解,但构成其获奖原因的那个宪章,我以为宋以郎的评论最到家。 我也喜欢他的这段评论,可以在这儿找到: This discussion can easily be extended to my view of modern China. Shall China pursue its modernization in accordance to western prescription (as the World Trade Organisation, International Monetary Fund, US Department of Treasury, Jeffrey Sachs, European Union, Nicholas Sarkozy, Angela Merkel, United Nations Human Rights Commission, Amnesty International, Reporters […]

  • 拿到回老家的签证

    上周去中国芝加哥领事馆办签证。从我个人的经验和体会,我觉得领事馆人员的效率高,态度也很好。我拿号,填表,照相(因我没带照片,附近的一家药店的照相机坏了)。轮到我,也就一两分钟的样子,就告我今天去取。今天早上我再次骑自行车去城里,单程15公里多点有限,到领取窗口,交钱后拿护照,一分钟不到就搞定了。 领馆里的申请各种证件的人不少。上周去申请的时候,看到了一对夫妇,男的是黑人,女的是大陆来的(国籍就不知道了),住在上海,好像是给他们的孩子办旅行证。我和他们聊天。那位男士的中文很不错,因为我和他讲中文,也没特别放慢语速,他好像都听得懂。他们给我看了看他们的一岁多一点的孩子的照片,很可爱。 也见到了领馆的那位黑人保安。他给我拍了照片。我说,伙计你好,我每次来,都见到你。他笑了笑,说他已经在这儿干五年了。我说,你应当到我的中国看看。他笑着说,以后我会的。他和以前比,白发好像多了些。我看到他走到领馆工作人员的窗口后和工作人员交流,他们的脸上都有笑容,就觉得这真好,这个世界还有希望。 很可能十一月回去。先到东京和首尔做些培训方面的生意,然后到北京再做两天。可能逛逛书店,我在做电子书方面的调查,因为要是有本能在美国购买和阅读中文书的电子书,那就太爽了。之后就回家看看,再从北京飞回美国。这次就我一个人回去,灵活性大些,能多和爹娘啦呱,喝碗羊肉汤,吃点煎饼和烧饼,家乡菜如辣椒调咸菜等等。和儿子还有素食的孩娘一起回去,我吃不痛快,但那是没法子的事情。

  • Reading and watching journalists

    Time permitting, I think it will be a worthy endeavor to conduct a study of the history of China reporting and its impact worldwide. In order for the study to be valuable, the entity who is doing it should not have a patronizing attitude, who has the need to enlighten, educate, and proselytize to fill […]

  • 随便写写-20100905

    在读菲利普-诺曼的约翰-列侬传记,英文版,800多页,现读到快一半。诺曼这哥们很会写,传记竟也写得幽默。他写了列侬长大时的英国北部利物浦的社会风貌和生活,怪有意思的。发现我读了这些后,列侬在我心中的形象下降了不少,这傻逼年轻的那一段怎么这么混账操蛋,表面上装硬,但竟然那样对待自己的第一任妻子和儿子,不是个东西。成年人啦,就要敢担当! 会接着往下读,看后来如何。列侬和披头士的音乐,我还是喜欢的,他的卖弄和尖叫疗法暂且不论。 --- 读完了那本《山楂树之恋》,和我早先的预期来比,稍有点上当的感觉。有点怀旧,还好了,一般般。 --- 读完了叶永烈的《我的家,一半在台湾》。从我有限的对台湾的了解,一个最深的印象就是台湾和闽南的类似:国语口音,闽南话方言,建筑,民俗,和文化的方方面面。有机会,真想到台湾看看。 我对闽南有了解,主要是因为在厦门上了四年的大学。我很高兴我在南方上了大学,因为这开阔了我的眼界和思路,虽然我一开始也有着对南方人的偏见,就像一些南方人对北方人有偏见一样。这个世界,有那么多的国家,民族,语音,和风俗,但你了解多了,就会知道,在这表面的差异下,我们都是人。 我不知我高考后如去北大等名校后又如何,但从个人的观点,我对我受到的非名牌教育非常满意。我有点后悔的是,在厦大四年,是有机会学闽南话的,但我因为当时的北方偏见,没有学。 叶曾去日月潭涵碧楼的博物馆参观。那里面的关于可能的国共谈判,太有意思了。有图有真相,我就不打字了,希望不算侵权。老冒这个混蛋,我意淫下,解放后当即驾崩就好了,那台湾问题就会解决。但历史不容意淫,各种因素的变化和互动,太复杂了,不是想当然的事儿。 叶永烈,菲利普-诺曼,约翰-列侬等算我的父辈,年纪相仿。 --- 读了村上春树的《东京奇谭录》一些短篇,感觉到小资和后现代化。 --- 在Hair Cuttery剃了头。理发师是那个越南来的华裔移民。我问了问她去加州的情况。她说她的81岁的母亲心脏开刀,真难办,因为不懂英文。 她提到了她的一个朋友的母亲,94岁了,现在是个植物人一样,倒还不如安乐死。这个,我有点赞同。你和我,对,就是现在读这个东西的你和写了这个东西的我,或早或晚,都会死亡,这个不论你现在多大年纪。如果这吓到你或你觉得不吉利,我深表遗憾。上天堂,下地狱,指望来世,下辈子投个好胎,等等等等,这些玩意儿,从我个人的角度,都靠不住。生命的意义为何?我以为那要看你的投入了,那要看你有没有勇气,耐心,坚韧,和百折不挠,去给与和接受爱。 空想不行,高谈阔论不行,想和谈论当然会有意义,但关键是行动。这行动也并不一定,并且绝大多数的时间里也不会是像党报宣传的模范和最新的荷里活制造的英雄一样光辉,耀眼,潇洒,和夺目;也不会像心灵鸡汤读者文摘样的小资般的感人。那些自有其意义,当然可以欣赏受激励,但注意不要误入歧途。因为这行动,可能很不耀眼,也不一定会立竿见影,比如你有没有和你亲近的人沟通,有没有帮你的配偶做家务,有没有饭后收拾洗刷碗碟,有没有和你的孩子谈天和读书,车子,窗户,屋檐有问题,你都做了些什么?我们能一直宅男宅女地“宅”下去吗?和知心或陌生人(如树洞)交心会有好处,因为一些东西,你要说出来,说出来的过程也是思考的过程,但一味地抱怨顶个屁用?你该做些什么才能真正地改变处境? 哇塞,写得跟知心姐姐似的。 --- 说海宝侵权的人,请问这个算不算侵北京奥运的权。英文强势啊,这报下,那转载下,再翻译下,事儿就大了。所以有“没被英文报道的事件就没有发生”的说法,有点道理。 --- 我根治网瘾的做法有效。说到这儿,我该停止了。

  • 你好,我是亚历克斯

    在厦大读书时,因是“国际”打头专业(国际金融),在当时很时髦,牛逼哄哄,也满足了下虚荣心。国际的东西,当然要重视英语,包括听力和口语。我们当时在经济学院里有专门的语音室,进教室后要换拖鞋。语音室内是木地板。在木地板与水泥地之间安装着线路,连接着课桌上的听力设备。老师坐在讲台上的控制桌后放磁带,掌握进度和讲解,我们在下面带着耳机听并回答问题。当时的听力教材是“Step by Step 英语听力进阶”。我在下面全神贯注地听,个人感觉进步很大。我想很重要的一点是那些材料听起来有意思,不觉得枯燥。 口语方面,我们当时有美国和平队(Peace Corps)的年轻美国人老师和美国外教。我记得那个叫Kevin Graves的很不错,另外的一个叫Tom的人就有点儿“圣人蛋”。美国老师要我们选英文名字,以便讲口语时可以互相称呼。我斟酌了下,选了Eddie做自己的名字。 之所以叫Eddie,主要有两方面的考虑。1. 主要原因,当时崔健的《新长征路上的摇滚》或《解决》的专辑里的吉他手叫Eddie。2. 次要原因,好像当时知道英国王室有位不爱江山爱美人的爱德华王子,多风流呀,并且有点高贵。Eddie和Edward,进可攻,退可守,就它了。当然我现在对英国王室的看法和当时可大不一样了。当时和不少年轻人一样,自卑和崇洋(主要是美)媚外的思潮很严重的。(美国的花拳绣腿-当然有不少真功夫要学-忽悠的全世界人民一愣一愣的。) 说起崔健,我是大粉丝。我能背下来《投机分子》的歌词,并且也能哼哼唧唧地唱: 突然来了一个机会,空空的没有目的 就象当初姑娘生了我们,我们没有说愿意 机会到底是什么,一时还不太清楚 可是行动已经是雷厉风行,而且严肃 我们根本没有什么经验,我们也不喜欢过去 可是心里明白干下去,一定会有新的结果 不知生活真的需要手段还是生活就应该苦干 反正事情已经重新开始就不能够怕乱 噢……我们有了机会就要表现我们的欲望 噢……我们有了机会就要表现我们的力量 真理总是在远方,姑娘总是在身旁 可是面对着她们的时候,总与她们较量 明天还要继续繁忙,虽然还是没有目的 只是充实着每个机会,就象坚持在天堂 朋友请你过来帮帮忙,不过不要你有太多知识 因为这儿的工作只需要感觉和胆量 朋友给你一个机会,试一试第一次办事 就象你十八岁的时候,给你一个姑娘 噢……我们有了机会就要表现我们的欲望 噢……我们有了机会就要表现我们的力量 总而言之,我在厦大的英语口语课上和人类学博物馆前有鲁迅雕像的小广场上的英语角里,都是用的这个名字。(人类学博物馆还在吗?傻逼如我,当时不懂得那玩意儿会有意思,好像走马观花看过一次)英语角里,月影婆娑,我们在火红的凤凰树下,用英语交流,我以Eddie或Edward自居,情绪稳定,感觉良好。还别说,对英语应当有帮助吧,虽然不乏天真,矫情,和年轻人的躁动,虽然我根本没有行动。 来美后,我倒没太想过给自己起个洋名,在前八年的时间里,我都是Haidong。不过在需要报名的时候和一些社交场合,稍有不便;有个洋名,会有点小便。在排号和餐馆等位的时候,我曾用过Jose和Julio等有点拉美风情的名字(注:J在这里发H音)。我曾跟老婆开玩笑,干脆我叫Fabio算了。这个Fabio是个“师奶”杀手,中老年妇女言情小说的主角,和一些人爱看的《故事会》一个性质:消遣和打发时间。当然《故事会》里小说的内容和手法很不一样,说不准比以Fabio为主角的故事有意思。说实话,要是罗大佑的《恋曲2000》早几年出,我自命为Fabio也不是没有可能的:因为一个叫花比傲的人在那张专辑的很多歌里演奏木吉他。我如叫自己Fabio,情有可原,因为我也有古铜色的皮肤!老婆很严肃地指出,那不行,你虽然身上有很多脑油,油不啦叽地,但和这哥们浑身涂满的橄榄油不可同日而语。 慢慢觉得没有洋名也挺烦人的:要给人解释,人也不容易记住,尤其是我这样的多音节名字。2003年获绿卡后,换了个工作,图省事儿,我打算给自己起个洋名。 Basil和Bartholomew等有点偏僻的名字当然出局。Bjorn, Lars,和Eric等都考虑过,因为也不想伤害瑞典人民的感情。鲍勃,约翰,米高等太多太平凡。挑来挑去,我选择了亚历克斯(Alex),因为这名字不算太常见,但决不冷僻,还好像有点古典庄严的意思,说不定还能和性感沾点儿边儿。另一大优势是亚历克斯接受度较广:英美德法俄意西等都有或有变种,而我又喜欢旅行,所以有个万金油名字也算方便。 但也出现了一个很有趣的问题。我在上一个单位工作时,一位Loretta女士会经常用到我做数据库的东西,她为显示亲昵,开始称我为“Al”,阿尔,搞得我有点不爽。“阿尔”-“阿儿”,你这不是骂人吗?保罗西蒙有一首叫You can call me Al的歌,我真想告诉她You cannot call me Al!她一开始还好,竟然给我买过巧克力。但她属于那种很没安全感,大惊小怪,过河拆桥,喜欢搞办公室政治的人。后来因对事情的不同观点和做法,她开始厌恶我,不叫我“Al”。我落了个清爽,挺好。 后记,多谢SpicyGirl数年前的博客提供了灵感!她和拉伊王子都不写博客了,实在是一大憾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