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uthor: Haidong Ji

  • 随便写写-20100905

    在读菲利普-诺曼的约翰-列侬传记,英文版,800多页,现读到快一半。诺曼这哥们很会写,传记竟也写得幽默。他写了列侬长大时的英国北部利物浦的社会风貌和生活,怪有意思的。发现我读了这些后,列侬在我心中的形象下降了不少,这傻逼年轻的那一段怎么这么混账操蛋,表面上装硬,但竟然那样对待自己的第一任妻子和儿子,不是个东西。成年人啦,就要敢担当! 会接着往下读,看后来如何。列侬和披头士的音乐,我还是喜欢的,他的卖弄和尖叫疗法暂且不论。 --- 读完了那本《山楂树之恋》,和我早先的预期来比,稍有点上当的感觉。有点怀旧,还好了,一般般。 --- 读完了叶永烈的《我的家,一半在台湾》。从我有限的对台湾的了解,一个最深的印象就是台湾和闽南的类似:国语口音,闽南话方言,建筑,民俗,和文化的方方面面。有机会,真想到台湾看看。 我对闽南有了解,主要是因为在厦门上了四年的大学。我很高兴我在南方上了大学,因为这开阔了我的眼界和思路,虽然我一开始也有着对南方人的偏见,就像一些南方人对北方人有偏见一样。这个世界,有那么多的国家,民族,语音,和风俗,但你了解多了,就会知道,在这表面的差异下,我们都是人。 我不知我高考后如去北大等名校后又如何,但从个人的观点,我对我受到的非名牌教育非常满意。我有点后悔的是,在厦大四年,是有机会学闽南话的,但我因为当时的北方偏见,没有学。 叶曾去日月潭涵碧楼的博物馆参观。那里面的关于可能的国共谈判,太有意思了。有图有真相,我就不打字了,希望不算侵权。老冒这个混蛋,我意淫下,解放后当即驾崩就好了,那台湾问题就会解决。但历史不容意淫,各种因素的变化和互动,太复杂了,不是想当然的事儿。 叶永烈,菲利普-诺曼,约翰-列侬等算我的父辈,年纪相仿。 --- 读了村上春树的《东京奇谭录》一些短篇,感觉到小资和后现代化。 --- 在Hair Cuttery剃了头。理发师是那个越南来的华裔移民。我问了问她去加州的情况。她说她的81岁的母亲心脏开刀,真难办,因为不懂英文。 她提到了她的一个朋友的母亲,94岁了,现在是个植物人一样,倒还不如安乐死。这个,我有点赞同。你和我,对,就是现在读这个东西的你和写了这个东西的我,或早或晚,都会死亡,这个不论你现在多大年纪。如果这吓到你或你觉得不吉利,我深表遗憾。上天堂,下地狱,指望来世,下辈子投个好胎,等等等等,这些玩意儿,从我个人的角度,都靠不住。生命的意义为何?我以为那要看你的投入了,那要看你有没有勇气,耐心,坚韧,和百折不挠,去给与和接受爱。 空想不行,高谈阔论不行,想和谈论当然会有意义,但关键是行动。这行动也并不一定,并且绝大多数的时间里也不会是像党报宣传的模范和最新的荷里活制造的英雄一样光辉,耀眼,潇洒,和夺目;也不会像心灵鸡汤读者文摘样的小资般的感人。那些自有其意义,当然可以欣赏受激励,但注意不要误入歧途。因为这行动,可能很不耀眼,也不一定会立竿见影,比如你有没有和你亲近的人沟通,有没有帮你的配偶做家务,有没有饭后收拾洗刷碗碟,有没有和你的孩子谈天和读书,车子,窗户,屋檐有问题,你都做了些什么?我们能一直宅男宅女地“宅”下去吗?和知心或陌生人(如树洞)交心会有好处,因为一些东西,你要说出来,说出来的过程也是思考的过程,但一味地抱怨顶个屁用?你该做些什么才能真正地改变处境? 哇塞,写得跟知心姐姐似的。 --- 说海宝侵权的人,请问这个算不算侵北京奥运的权。英文强势啊,这报下,那转载下,再翻译下,事儿就大了。所以有“没被英文报道的事件就没有发生”的说法,有点道理。 --- 我根治网瘾的做法有效。说到这儿,我该停止了。

  • 你好,我是亚历克斯

    在厦大读书时,因是“国际”打头专业(国际金融),在当时很时髦,牛逼哄哄,也满足了下虚荣心。国际的东西,当然要重视英语,包括听力和口语。我们当时在经济学院里有专门的语音室,进教室后要换拖鞋。语音室内是木地板。在木地板与水泥地之间安装着线路,连接着课桌上的听力设备。老师坐在讲台上的控制桌后放磁带,掌握进度和讲解,我们在下面带着耳机听并回答问题。当时的听力教材是“Step by Step 英语听力进阶”。我在下面全神贯注地听,个人感觉进步很大。我想很重要的一点是那些材料听起来有意思,不觉得枯燥。 口语方面,我们当时有美国和平队(Peace Corps)的年轻美国人老师和美国外教。我记得那个叫Kevin Graves的很不错,另外的一个叫Tom的人就有点儿“圣人蛋”。美国老师要我们选英文名字,以便讲口语时可以互相称呼。我斟酌了下,选了Eddie做自己的名字。 之所以叫Eddie,主要有两方面的考虑。1. 主要原因,当时崔健的《新长征路上的摇滚》或《解决》的专辑里的吉他手叫Eddie。2. 次要原因,好像当时知道英国王室有位不爱江山爱美人的爱德华王子,多风流呀,并且有点高贵。Eddie和Edward,进可攻,退可守,就它了。当然我现在对英国王室的看法和当时可大不一样了。当时和不少年轻人一样,自卑和崇洋(主要是美)媚外的思潮很严重的。(美国的花拳绣腿-当然有不少真功夫要学-忽悠的全世界人民一愣一愣的。) 说起崔健,我是大粉丝。我能背下来《投机分子》的歌词,并且也能哼哼唧唧地唱: 突然来了一个机会,空空的没有目的 就象当初姑娘生了我们,我们没有说愿意 机会到底是什么,一时还不太清楚 可是行动已经是雷厉风行,而且严肃 我们根本没有什么经验,我们也不喜欢过去 可是心里明白干下去,一定会有新的结果 不知生活真的需要手段还是生活就应该苦干 反正事情已经重新开始就不能够怕乱 噢……我们有了机会就要表现我们的欲望 噢……我们有了机会就要表现我们的力量 真理总是在远方,姑娘总是在身旁 可是面对着她们的时候,总与她们较量 明天还要继续繁忙,虽然还是没有目的 只是充实着每个机会,就象坚持在天堂 朋友请你过来帮帮忙,不过不要你有太多知识 因为这儿的工作只需要感觉和胆量 朋友给你一个机会,试一试第一次办事 就象你十八岁的时候,给你一个姑娘 噢……我们有了机会就要表现我们的欲望 噢……我们有了机会就要表现我们的力量 总而言之,我在厦大的英语口语课上和人类学博物馆前有鲁迅雕像的小广场上的英语角里,都是用的这个名字。(人类学博物馆还在吗?傻逼如我,当时不懂得那玩意儿会有意思,好像走马观花看过一次)英语角里,月影婆娑,我们在火红的凤凰树下,用英语交流,我以Eddie或Edward自居,情绪稳定,感觉良好。还别说,对英语应当有帮助吧,虽然不乏天真,矫情,和年轻人的躁动,虽然我根本没有行动。 来美后,我倒没太想过给自己起个洋名,在前八年的时间里,我都是Haidong。不过在需要报名的时候和一些社交场合,稍有不便;有个洋名,会有点小便。在排号和餐馆等位的时候,我曾用过Jose和Julio等有点拉美风情的名字(注:J在这里发H音)。我曾跟老婆开玩笑,干脆我叫Fabio算了。这个Fabio是个“师奶”杀手,中老年妇女言情小说的主角,和一些人爱看的《故事会》一个性质:消遣和打发时间。当然《故事会》里小说的内容和手法很不一样,说不准比以Fabio为主角的故事有意思。说实话,要是罗大佑的《恋曲2000》早几年出,我自命为Fabio也不是没有可能的:因为一个叫花比傲的人在那张专辑的很多歌里演奏木吉他。我如叫自己Fabio,情有可原,因为我也有古铜色的皮肤!老婆很严肃地指出,那不行,你虽然身上有很多脑油,油不啦叽地,但和这哥们浑身涂满的橄榄油不可同日而语。 慢慢觉得没有洋名也挺烦人的:要给人解释,人也不容易记住,尤其是我这样的多音节名字。2003年获绿卡后,换了个工作,图省事儿,我打算给自己起个洋名。 Basil和Bartholomew等有点偏僻的名字当然出局。Bjorn, Lars,和Eric等都考虑过,因为也不想伤害瑞典人民的感情。鲍勃,约翰,米高等太多太平凡。挑来挑去,我选择了亚历克斯(Alex),因为这名字不算太常见,但决不冷僻,还好像有点古典庄严的意思,说不定还能和性感沾点儿边儿。另一大优势是亚历克斯接受度较广:英美德法俄意西等都有或有变种,而我又喜欢旅行,所以有个万金油名字也算方便。 但也出现了一个很有趣的问题。我在上一个单位工作时,一位Loretta女士会经常用到我做数据库的东西,她为显示亲昵,开始称我为“Al”,阿尔,搞得我有点不爽。“阿尔”-“阿儿”,你这不是骂人吗?保罗西蒙有一首叫You can call me Al的歌,我真想告诉她You cannot call me Al!她一开始还好,竟然给我买过巧克力。但她属于那种很没安全感,大惊小怪,过河拆桥,喜欢搞办公室政治的人。后来因对事情的不同观点和做法,她开始厌恶我,不叫我“Al”。我落了个清爽,挺好。 后记,多谢SpicyGirl数年前的博客提供了灵感!她和拉伊王子都不写博客了,实在是一大憾事。

  • 再次冒泡

    前两天做烧烤。老婆以前买了个用来烤比萨饼的圆石板。我们买了点引子,揉面,发面。过了一天后,老婆把面团按平,撒上点儿番茄酱,mozzarella (对不起,不知道中文的译名,一般情况下我对中英混杂的写法有抵触情绪)奶酪,蘑菇,红洋葱,茄子等,我在院子里烤,把圆石板放在烤架上,烤了差不多15分钟,每五分钟转一下饼。温度计上显示的是125摄氏度左右。我问心无愧地认为,我们两口子弄得比萨饼,是我吃过的最好的比萨饼之一。 星期天又烤了一次。我买了点儿五花肉,瘦肉占主导地位。切成快儿,但不能小到从烤架缝隙里掉下去的程度,然后把肉放在酱油里,加了些姜末,切成小颗粒的蒜,八角面儿,黑胡椒,醋少许,泡了两天。结果是非常好吃。就着我烤的尖红辣椒,吃着我的猪肉,还有老婆烤的地蛋、芋头(红薯)、洋葱(家乡话叫洋蒜)、蘑菇、棒子(玉米)、和给儿子烤的鸡肉,我喝了点儿啤酒,觉得晕晕乎乎地,很好受。 我初中时,开始有啤酒这种东西。我们老家酿造“南极洲”啤酒,当时酒厂有送生啤(draft beer)到户的业务,可能这种业务现在已经不存在了。这和送牛奶的业务类似,只是在中午送冰凉的生啤而已。我记得生啤桶是桔黄色的塑料桶。我爸没订,但他隔壁宿舍的张老师订了,因为他的儿子在啤酒厂工作,会有折扣。我当时尝过,不感兴趣。在大学喝啤酒白酒也不觉得好受,但现在我好像喝出点儿味道了,当然百威、米勒等美国名牌啤酒,全是垃圾。还是本地的或者引进的好啤酒有味道。 我在院子里种的辣椒,结了几个。但我心急,没等成熟就把它们吃掉了,有点儿苦。我们种的那几颗地蛋,秧子长得像灌木一样高,一开始逗得我们两口子笑逐颜开,觉得这下有好地蛋吃了。几天前秧子开始东倒西歪,老婆好奇,小心地扒开些土看看,竟然没看到地蛋的影子。现在我们对于地蛋的收成,一点儿也不乐观。

  • 2010年7月8日杂记

    前几天早上做了个梦,梦见自己是在大学毕业的时候,和当时一样,很迷茫,手足无措,心里没底。有感伤,留恋,和五味杂陈。更何况我大学时,虽然复读后弄了个全市探花,但在厦大时,好高骛远,志大才疏,眼高手低,顶多算个中等学生。所以更不知未来如何,路在何方。 可能因为现在骑车上班的缘故,在梦里突然出现了自行车。这个情况和大学不符,因为我不记得自己有钱买辆二手自行车。但梦里时空交错,决定骑车去福州或圣路易斯,然后一下子就醒了。 两天前忙里偷闲,去芝加哥公共图书馆,看了期《八小时之外》。这期《八小时之外》做了“2010毕业号”专题文章。因为我没多少时间,-读者朋友还没听腻我的没有时间的抱怨吧-,随便翻了翻,读了些全国各地毕业生对一些问题的回答,新近的、中年的、和年纪稍大些的从业人士对毕业生的寄语,怪有意思的。觉得从那里面2010年大学毕业的同学的感想,毕业后已从业人员的建议,能找到些共鸣,不觉莞尔一笑。 杂志的后部分专门有两页预测星相,有意思。 感谢图书馆,给了我虽然不多但可解乡愁的书和杂志看。 ------ 说起学生,就记起我上个月从伦敦回来,飞机邻座是个北京来的留学英国高中的高三学生,个儿很高,好像已在英国呆了四年,包括一年的语言学校(据他说在语言学校就是玩儿)。我的感觉,他的英语不咋地,虽然可能爹娘以为“高中就留学英国,那英语还能不溜吗?” 他家听起来很阔,上学吃住学费不说,他还要去玩儿,对国航一等舱情有独钟。这次去美国,据他说,是最后一次老爸替他做决定,是要参观美国芝加哥的大学:伊利诺伊大学芝加哥分校、伊利诺伊科技学院、DePaul University(不知怎么翻译)。一路抱怨累,不想来美国,不能和他“老婆”一起,不能复习迎考,等等。说下飞机就要去中国城吃饭。 我们谈了谈音乐,他说他喜欢周杰伦。我问了问他是否了解北京当前的摇滚乐和地下摇滚,并且有没有好的推荐一下。他提到“阴三儿”。我后来听了听,不觉得那有意思,可能是年龄的缘故。他喜欢电影《钢铁侠》,我无从评价,因为我没看过,也不会刻意找来看。看起来他是阿汤哥的影迷,喜欢《最后的武士》(我可能没看过)和阿汤哥演独眼龙刺杀希特勒的电影(这个我看了),名字我望掉了。他说《十月围城》好看,这个电影我看了个头,还没全看。他很不喜欢冯小刚。我们谈冯的贺岁片,他不太喜欢。我个人以为很经典的《天下无贼》,他说他看不懂。 说句实话,我觉得送孩子自己到国外上高中,已经傻逼到我不知从何处开始数落的地步。高中半年或一年的交换学生除外,因为那是住在也有孩子的家庭里,但那也要注意沟通和协商。即使是到了读大学本科的年龄,是否到国外就读,即便有这个钱,也要因人而异。 ------ 搬家弄了好久,还没搞定,不过7月底非走不可了,因为房租到期。新家的钥匙三月中就拿到了,但刷漆,打扫,孩子,家庭,工作等都要时间。 在读《山楂树之恋》。我一般中文书和英文书交替着读。这次破例,《四世同堂》后又来一本中文书。还好,勾起很多回忆。像做鞋样子,鞋帮、纳鞋垫子,用结实的麻线把黑鞋帮沿着塑料鞋底周围的小洞里纳起来。在公社/镇代销店扯几尺布做(家乡话音“揍”)衣裳,给衣裳锁边儿。说起扯几尺布做衣裳,我又想起了我小学的时候,花被面子和花床单是结婚的常见礼物。 不写了。该洗洗睡了。要不是天热睡不着,我才不熬这个夜。到新家后,如果热急了,我开空调凉快凉快。

  • 《四世同堂》读后小记

    昨天晚上读完了《四世同堂》。这真是一本好书。就想到我们以前有那么多的关于中国作家获诺贝尔文学奖的讨论。结果一不小心,半路杀出个程咬金,被一个叫高行健的拿下,搞得大家很错愕,甚至很多人根本就没听说过他。依我看,这种一味靠外界的正面评价来确认自己价值的态度很有问题。在我眼里,老舍的作品,再高的文学奖,都够格。 我读过高的《灵山》(英文)和《一个人的圣经》(英文),到现在为止读过老舍的《骆驼祥子》(中文)、《四世同堂》(中文)以及其它短文。我以为,高的小资情调和老舍的厚重、实在、犀利、幽默和爱比起来,差远了。 没时间,就写一下我记得起来的重点体会。 1 语言亲切,因为方言的相似处太多了。像书里的很多口语和词汇,我们鲁南家乡话里都有并且我都会用,像“硬棒”(健康)、“消停”(等下、小心)、“将将”(刚刚)、“窑子”(妓院。“下窑子”即上妓院)、“教”(让。如“钱先生教日本人抓走了”)、“出门子”(闺女出嫁)等等很多。遗憾的是,这本书是我从芝加哥公共图书馆借来的,所以不能做标记。回头我要自己买一本,好做笔记; 2 老舍的描写,并不单一和格式化,诸如淳朴、憨厚、善良的中国人PK阴险、狡诈、狠毒的日本人。那些当然有,但可贵的是,书中有很多的关于各种各样的人性的变化和挣扎,正因为如此,才更显得真实和可信。 3 书中的简短但个性鲜明的关于外国人的描写也很有意思。像虚伪的有点种族主义的传教士,热爱中国和北京的英国人富善先生,和那个善良的日本老太婆。老舍曾经信耶稣,一度是基督徒,但四十年代写《四世同堂》时,我的感觉,应当已经自愿放弃基督教很久了。刚才用“老舍 基督教”关键词在网上搜索,看到这篇文章,挺有意思。我以后可能还会去伦敦,应当抽空到老舍在伦敦的故居去看看。 实际上,我前几年去华盛顿特区教课时,曾专门到美国国家档案馆,当时主要就想查两个人的材料,来满足我的好奇心,如果他们有的话。这两个人就是老舍和孙中山。但很遗憾,去那里看资料并不如我想像的那么容易。我很希望能避开那个反映开国烈士先贤何等伟大的展览,有《独立宣言》和《宪法》。但不行,要排很长的队去浪费时间。其它的展览还很有意思。我抽空会到美国档案馆的芝加哥分部,那儿说不准有料。当然美国档案馆里的关于其他影响中国近现代历史的人物的资料,肯定也会很有意思。 4 书中瑞宣和富善的对话,瑞宣、瑞全和钱默吟的对话,瑞宣和日本老太太的对话,都很有深度。老舍对一些中国人对外国和外国人的看法,还有一些外国人对中国和中国人的看法,的描写,真是入木三分!老舍的儿子舒乙,曾在该书的后记里提到老舍在美国的经历。这段历史,应当有意思。 5 老舍关于祁天佑溺水自尽的描写,和他自己在太平湖的惨烈的死亡,让我感到一种毛骨悚然的小说和现实的相似。我景仰老舍先生,在他的书里,很明显地可以看出他对家乡和国家的诚挚朴实没有坏心眼儿的爱,还有他的善良、幽默、聪明、对人性的深刻认识和对未来的憧憬。他经历过丧父、家贫和求学的艰苦;接受过信佛的人的帮助;信过基督教;在我老家山东省教过书,并写了很多关于济南和青岛的文章。他应当懂不少的英文,游历过英国、新加坡和美国,想回国加入新中国的生活。但就是这样的一批和一两代人,在内忧外患结束之后,在充满激情和希望并且开始有起色的年代里,竟然经历了那么暴虐的折磨和自残。这一点,从我个人的角度,让我很难原谅老冒,虽然我不能抹杀他在解放前的领导和功勋; 6 我读的《四世同堂》,是北京十月文艺出版社2008年的第一版,内含第三部《饥荒》。这个也很有意思。当第三部《饥荒》于1950年出版时,老舍做了删节,主要是为了迎合当时的“政治正确”。但后来因为各种政治风暴,手稿遗失。这被删节的部分,又从在美国出版的英文版(《黄色风暴》,The Yellow Storm,多有趣的名字!)里重译过来。北京十月文艺出版社2008年的这一版,就包括了这个中译英后的英译中的部分。这个,在老舍的夫人和儿子写得《破镜重圆》的后记里,有记载。 我搞不太明白的是,北京十月文艺出版社2008年的版本里,把这三部分别命名为《小羊圈》、《偷生》和《事在人为》。 有时间的话,把新的老的《四世同堂》电视剧找来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