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儿子左脚的中指上长了个鸡眼,比较痛苦。妈妈前两天给他对温水,让他晚饭后泡泡。
一开始他告诉我的时候,我不明白wart的中文意思,还以为是水泡(blister)。我就告诉他:不着急,让它长一长。我起水泡时,等其成熟,用针捅破,挤挤脓水,和抠脚丫子类似,之后闻一闻,很有味道,苦臭中取乐,兴致盎然。当然我有很长时间没抠过脚丫子了,并且我的脚丫子的味道不如以前好。我也没有告诉他抠脚趾的乐趣,改天给他讲我童年的故事时再说。当然我一说这个,老婆就会无奈地看我一下,说一声恶心。
要说这抠脚丫子的爱好,好像全世界都流行。本人就曾目睹过瑞典人和印度人干这回事儿,当然他们是无意疏忽时做的。到目前为止,我还没见美国人抠过。但如果有人告诉我他们也这么做,我不会感到奇怪。美国人手不闲着,又爱看电视,把脚放在沙发上,不抠一抠才怪呢!
我小时候长鸡眼,是在脚掌处靠近大拇脚指的地方。老婆的也是。所以看到儿子的长到脚趾上,我觉得有点奇怪。后来在网上查一查,读到长在脚趾上的鸡眼,并不奇怪。wikipedia上的一副图,那鸡眼就长到了眼皮上。真所谓第三只眼睛看世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