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便写写-20100905


在读菲利普-诺曼的约翰-列侬传记,英文版,800多页,现读到快一半。诺曼这哥们很会写,传记竟也写得幽默。他写了列侬长大时的英国北部利物浦的社会风貌和生活,怪有意思的。发现我读了这些后,列侬在我心中的形象下降了不少,这傻逼年轻的那一段怎么这么混账操蛋,表面上装硬,但竟然那样对待自己的第一任妻子和儿子,不是个东西。成年人啦,就要敢担当!

会接着往下读,看后来如何。列侬和披头士的音乐,我还是喜欢的,他的卖弄和尖叫疗法暂且不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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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完了那本《山楂树之恋》,和我早先的预期来比,稍有点上当的感觉。有点怀旧,还好了,一般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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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完了叶永烈的《我的家,一半在台湾》。从我有限的对台湾的了解,一个最深的印象就是台湾和闽南的类似:国语口音,闽南话方言,建筑,民俗,和文化的方方面面。有机会,真想到台湾看看。

我对闽南有了解,主要是因为在厦门上了四年的大学。我很高兴我在南方上了大学,因为这开阔了我的眼界和思路,虽然我一开始也有着对南方人的偏见,就像一些南方人对北方人有偏见一样。这个世界,有那么多的国家,民族,语音,和风俗,但你了解多了,就会知道,在这表面的差异下,我们都是人。

我不知我高考后如去北大等名校后又如何,但从个人的观点,我对我受到的非名牌教育非常满意。我有点后悔的是,在厦大四年,是有机会学闽南话的,但我因为当时的北方偏见,没有学。

叶曾去日月潭涵碧楼的博物馆参观。那里面的关于可能的国共谈判,太有意思了。有图有真相,我就不打字了,希望不算侵权。老冒这个混蛋,我意淫下,解放后当即驾崩就好了,那台湾问题就会解决。但历史不容意淫,各种因素的变化和互动,太复杂了,不是想当然的事儿。

叶永烈,菲利普-诺曼,约翰-列侬等算我的父辈,年纪相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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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了村上春树的《东京奇谭录》一些短篇,感觉到小资和后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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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Hair Cuttery剃了头。理发师是那个越南来的华裔移民。我问了问她去加州的情况。她说她的81岁的母亲心脏开刀,真难办,因为不懂英文。

她提到了她的一个朋友的母亲,94岁了,现在是个植物人一样,倒还不如安乐死。这个,我有点赞同。你和我,对,就是现在读这个东西的你和写了这个东西的我,或早或晚,都会死亡,这个不论你现在多大年纪。如果这吓到你或你觉得不吉利,我深表遗憾。上天堂,下地狱,指望来世,下辈子投个好胎,等等等等,这些玩意儿,从我个人的角度,都靠不住。生命的意义为何?我以为那要看你的投入了,那要看你有没有勇气,耐心,坚韧,和百折不挠,去给与和接受爱。

空想不行,高谈阔论不行,想和谈论当然会有意义,但关键是行动。这行动也并不一定,并且绝大多数的时间里也不会是像党报宣传的模范和最新的荷里活制造的英雄一样光辉,耀眼,潇洒,和夺目;也不会像心灵鸡汤读者文摘样的小资般的感人。那些自有其意义,当然可以欣赏受激励,但注意不要误入歧途。因为这行动,可能很不耀眼,也不一定会立竿见影,比如你有没有和你亲近的人沟通,有没有帮你的配偶做家务,有没有饭后收拾洗刷碗碟,有没有和你的孩子谈天和读书,车子,窗户,屋檐有问题,你都做了些什么?我们能一直宅男宅女地“宅”下去吗?和知心或陌生人(如树洞)交心会有好处,因为一些东西,你要说出来,说出来的过程也是思考的过程,但一味地抱怨顶个屁用?你该做些什么才能真正地改变处境?

哇塞,写得跟知心姐姐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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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海宝侵权的人,请问这个算不算侵北京奥运的权。英文强势啊,这报下,那转载下,再翻译下,事儿就大了。所以有“没被英文报道的事件就没有发生”的说法,有点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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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根治网瘾的做法有效。说到这儿,我该停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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